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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正征求意见,快来→

点击此处关注→ 佛山政府网 2023-09-23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15号)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粤府办〔2020〕5号)和《佛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(佛府办函〔2020〕120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要求,规范幼儿园托班日常管理,佛山市教育局会市卫生健康局研究起草了《佛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
意见征集时间

5月5日至5月12日


意见反馈方式


  • 邮寄地址

   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佛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

    邮政编码:528000


  • 邮箱

    fssjyj_heyq@foshan.gov.cn


附件

1.佛山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

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文件







意见征集中


来源:佛山市人民政府

编辑:佛山新闻网 黄开诚

审校:关霭莹、陈婉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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